滕州义务教育段招生实行择校生备案制度

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3-04-22   作者:百房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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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21日,记者了解到,2013年滕州市各小学招生总人数计划为16000人。各普通中小学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、少年随班就读,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,免除寄宿费、书本费。,滕州义务教育段招生实行择校生备案制度

百房网4月21日讯 21日,记者了解到,2013年滕州市各小学招生总人数计划为16000人。并按照“划片招生、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”的原则,6月12日至20日各招生学校将组织适龄儿童报名,请家有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家庭及时报名。
据了解,滕州四个街道教委办将按照所划分小学招生范围组织招生。招生服务区的分配如下。实验小学服务区:新兴南路以东、荆河路以南、岗子街以西、善国大桥以北区域;实验小学南校服务区:荆河以南、善国路以西、青啤路以北、京沪铁路以东区域;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:平行路以东、京沪铁路以西、荆河以北、通衢街以南区域;第二实验小学南校服务区:荆河以南、京沪铁路以西、青啤路以北、荆河街道三里河村(含)以东区域及滕都帝景小区;第四实验小学服务区:春秋阁小区;实验小学新校(南校),在保证服务区(东到文昌路、南到南环路、西到善国路、北到荆河)内适龄儿童全部就学的前提下,可按照民办学校体制招收服务区外的其他学生。另外,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老校区严禁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。
从今年起,滕州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,将全部实行择校备案制度。对放弃原服务区学校的就读资格,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,在入学、转学时需填写择校学生意向表。学校将择校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存档备案,同时在注册新生学籍时进行标注,凡入学时择校的学生,小学六年后不享受要升入初中所在区域相关的招生政策,小学九年后、初中三年后升入普通高中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待遇。 
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(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,各招生学校将于6月12日至20日组织适龄儿童报名,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。另外,各普通中小学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、少年随班就读,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,免除寄宿费、书本费。

【责任编辑:百房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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